甘肃省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方案(试行)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甘肃省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更新完毕开始阅读1542f8d72e3f5727a4e96215

导具体抓,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或指定牵头单位,明确牵头单位和相关配合单位的工作职责。要加强组织协调,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要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精心组织企业开展工作,按照工作方案进度要求,切实推进各阶段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动员、强化培训

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通过集中宣贯,让企业充分认识开展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根据各地实际,有针对性地集中组织环保部门和参评企业的相关人员,开展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评价内容的学习和培训,特别要做好参评企业和辖区环保部门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在参评企业培养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技术骨干,提高企业全面掌握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评价系统文件的应用能力,为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严格考评、确保质量

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依据受理范围,认真受理并开展企业环保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评价等级评定工作。评审组织要认真学习和熟悉掌握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评价标准、方法,要本着科学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如实对企业评级情况进行核查与审核。各组环保部门要加强对评审组织的管理,要本着对企业负责的精神,按照“谁考评、谁签字、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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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则,如实评定企业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并加强抽查和复评,确保工作质量。

(五)及时总结、完善体系

要将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相结合,在去年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开展工作。环保部门在工作中要掌握企业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和解决在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注重对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和丰富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我省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附件:1. 甘肃省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企业环境

信用评价基本要求及考核评分标准(修订) 2. 甘肃省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基本要求及考核评分标准说明(修订) 3. 甘肃省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暨环境信用评价等级评定申请表(试行)

4. 2014年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评价试点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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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甘肃省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基本要求及考核评分标准(修订)

一、环境保护主体责任(45分) 序建设内容 号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达标基本规范内容)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1、把环保工作列入企业管理重要议事日程,有相关文件与材料的,得6分; 2、企业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综合制度和主要专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有相关文件及主要生产场所制度上墙的,得10分; 3、明确环保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相应环保责任,制订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奖惩考核制度(措施),并按年度实施考核的,得4分(只有制度未实施考核的,得2分); 4、年度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经费到位,并提供佐证材料的,得5分; 1、按时落实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有部署、有监督、有结果,并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的,得5分; 2、按年度有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监督和考核的,得5分。(只有计划未考核的,得3分) 1、大型企业设置有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及相应数量的环境管理人员,中型企业设置有环境保护专门机构或兼职机构及相应数量的环境管理人员,小型(含微型)企业设置有环境保护专干的,得5分; 2、核技术应用单位成立辐射安全与防护领导小组的,得2 分; 3、大型企业设置有环境监测机构及配备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其它类型企业设置环境监测机构或委托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得3分; 得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环1.1 保工作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应依法落实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全面负责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并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企业分管负责人负责制定和落实企业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是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2、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监督企业环保机构与管理人员职责的落实,并制订相应的环境保护奖惩考核制度(措施); 4、确保按年度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经费。 25 企业分管负责人环1.2 保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落实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要求; 2、负责组织按年度制定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监督和考核。 10 1.3 环保机构设置 环境保护机构是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企业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的组织、监督和实施。 1、设置有环境保护机构(核技术应用单位须成立辐射安全与防护领导小组); 2、配备与企业环境管理任务相适应的环境管理人员; 3、设置企业环境监测机构、并配备与环境监测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10 —15— 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230分) 序号 建设内容 基本要求 具体要求(达标基本规范内容)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1、制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岗位巡查制度,并落实具体执行机构和人员的,得2分; 2、企业根据污染治理设施重要性自行制定巡查频次的,得1分; 3、统一制定巡查记录,必须有污染治理设施操作人员在岗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污管网(口)、污染治理 设施计量器(含在线监测仪器)运行情况等主要巡查事项,内容齐全的,得2分; 4、巡查记录内容记录完整,全年无漏记的得2分(正常生产期内,有1天未记录的,扣0.25分,累计达1周的,扣2分)。 1、建立登记牌(卡)制度,并按要求标明设施(设备)名称、类型、作用、使用有效期、管理责任部门与责任人、维护部门与维护责任人等内容的,得2分; 2、企业各类污染治理设施(设备)登记牌(卡)标示齐全、规范、醒目的,得3分(每缺1类污染治理设施或1台设备登记牌、卡的,扣1分)。 1、制定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的,得1分(其中如有一类或一台设备未制定操作规程的扣0.5分); 2、污染治理设施岗位职责、巡查制度、污染治理设施的主要工艺流程图,按照醒目、易于识别规范上墙的,得1分(每 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3、停用、拆除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向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取得许可,设施(设备)处置管理妥善的,得2分。 上岗人员需参加环保部门统一组织的污染治理设施岗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得3分(有1人未取得合格 证或合格证不在有效期的,扣1分)。 得分 2.1 管 理 制 度 建 设 2.1.1建立污染治理设施巡查制度 1、建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岗位巡查制度,实施巡查记录; 2、巡查内容包括环境保护岗位人员在岗工作状态、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排污管网的跑冒滴漏等全方面的巡查情况; 3、巡查记录要求保存1年以上。 7 2.1.2实施污染治理设施、设备登记牌(卡)管理制度 1、制作统一规范的污染治理设施(设备)登记牌(卡); 2、登记牌(卡)以企业为单位统一制作,登记牌(卡)主要内容须标明设施(设备)名称、类型、作用、使用有效期,并标明该设施运行管理责任部门与责任人,以及设施维护部门与维护负责人; 3、登记牌(卡)需标识于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显著位置,便于识别和警示。 1、制定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维修规程; 2、污染治理设施岗位责任、巡查制度、工艺流程图与污染控制指标是否按照统一样式规范上墙; 3、停用、拆除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完善,并向环保主管部门报告、备案。 从事污染治理设施岗位操作人同按照要求必须经过污染治理设施岗位操作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5 2.1.3管理人员与管理制度 4 2.1.4污染治理设施操作岗位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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