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科技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更新完毕开始阅读141b3277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565a40e

HPCTA

【优惠内容】

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 【享受条件】

1.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2.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企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 ) 5.1.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享受主体】

金融机构和小型微型企业 【优惠内容】 免征印花税 【享受条件】 签订借款合同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

HPCTA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6.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享受主体】

1.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2. 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优惠内容】

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政策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享受条件】

1.从事个体经营;

2.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3.《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7号)

7.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享受主体】

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6

HPCTA

【优惠内容】

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政策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享受条件】

1. 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2. 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中“不动产租赁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含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范围内业务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3.《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7号) 8.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 【享受主体】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优惠内容】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7

HPCTA

【享受条件】

1.从事个体经营;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臵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臵的退役士兵。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9.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 · 【享受主体】

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优惠内容】

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小型企业实体,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享受条件】

1.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 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中“不动产租赁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含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范围内业务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