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祥麟(江苏)实业有限公司石塑复合地板、木塑复合墙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 - 图文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东祥麟(江苏)实业有限公司石塑复合地板、木塑复合墙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 - 图文更新完毕开始阅读14175d7f00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77

表3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本报告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东台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的《东台市2018年度环境质量公报》中的数据及结论。根据该公报内容如下:

2018年,市区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AQI≤100)287天,优良率78.6%。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年均值达标,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达标;PM2.5和PM10年均值超标,分别超标0.11倍和0.17倍。

2018年,市区降水pH变化范围在6.80至7.10之间,降水pH平均值为6.97,为非酸雨区。

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其他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HCl和VOCs,项目所在地周边2.5km范围内无可引用数据,经《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A推荐模型估算,本项目非甲烷总烃、HCl和VOCs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评价等级定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6.1.3节,三级评价项目只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因此,本项目非甲烷总烃、HCl和VOCs不进行质量现状补充监测。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现状引用江苏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2017年5月1日对江苏东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制品生产项目环评现状监测的数据,在东台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污口上游500m(W1)、排污口(W2)、下游1500m(W3)处共设3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具体见表3-1。

表3-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单位:mg/LpH无量纲)

河流河垛河断面W1日期4.294.30pH7.707.72COD1818项目SS191氨氮0.1860.194TP0.180.1828W2W35.1平均值4.24.305.1平均值4.294.305.1平均值7.727.717.677.687.657.677.637.627.627.62181819191919191918191818.71415161412101010.70.1900.1900.1330.1090.1210.1210.0600.0630.0640.0620.180.180.18.80.160.170.170.160.180.17数据表明,何垛河三个监测断面的pH、COD、氨氮、TP各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监测项目SS满足水利部试行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Ⅲ级标准的要求。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东台市2018年度环境质量公报》中的数据及结论,2018年,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共设124个噪声测点,年平均值为42.3分贝,等级为“好”。影响声源测值较高的是社会生活噪声,所占比例为85.5%。2018年,市区布设7个功能区噪声测点,其中1类区2个,2类区1个,3类区2个,4类区2个,全年达标率98.5%。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2019年8月30日,江苏省优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厂区内、外进行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现状监测。共设置6个监测点位,其中厂区内4个监测点(3个柱状样,1个表层样),厂区外2个参照点(2个表层样)。监测项目有pH、六价铬、铜、镍、镉、铅、汞、砷、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土壤理化性质,具体监测结果见附件中土壤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较好。29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建设项目的周边情况,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本项目周边300m范围内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表3-2建设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表

名称丁溪村四组蟒河村七组蟒河村九组蟒河村四组蟒河村六组北海居二十五组北海居二十七组城北居六组城北花园滨河花苑滨河居四组戚家舍进洋居二组南岭甘港村二组潘家舍甘港村十二坐标/mX0163023041453124820922208690340120-1181-2105-2344-2360-2373-2109-2670Y1937185614946940-780-2203-2351-2714-1646-2680-1703-1854-966-44001041保护对象居住区居住区居住区居住区居住区居住区居住区居住区居住区居住区居住区居住区居住区居住区居住区居住区居住区保护内容人群人群人群人群人群人群人群人群人群人群人群人群人群人群人群人群人群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二类区二类区二类区二类区二类区二类区二类区二类区二类区二类区二类区二类区二类区二类区二类区二类区二类区NNENENEESESESESWSWSWSWSWSWSWWNW193720662353182097817202418213519839902432207726732021204920162443注:本项目坐标系是以厂区中心点为原点。

表3-3其他环境要素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敏感目标名称社道河地表水光辉三中沟通榆河声环境土壤环境通榆河(东台市)清水通道维护区E方位W/E最近距离(m)470位于厂内194规模小型小型中型《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66.77km2

水源水质保护《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环境功能及保护级别厂界200m范围内评价范围内生态红线区域位于二级保护区内30表4评价适用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即SO2、NO2、PM10、NOx、

PM2.5、CO、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TOVC和HCl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应标准,具体见表4-1。

表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指标环境质量标准取值时间年平均SO2

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年平均NO2

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PM10

年平均24小时平均年平均NOx

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PM2.5COO3TVOC氯化氢非甲烷总烃年平均24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日最大8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日最大8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60150500408020701505010025035754101602000.65015单位μg/m3μg/m3μg/m3μg/m3μg/m3μg/m3μg/m3μg/m3μg/m3μg/m3μg/m3μg/m3μg/m3mg/m3mg/m3μg/m3μg/m3mg/m3μg/m3μg/m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表1中二级标准标准来源环境质量标准

一次值:2.0mg/m3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纳污河流何垛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要求,其中SS引用《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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