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祥麟(江苏)实业有限公司石塑复合地板、木塑复合墙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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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点行业治理任务

(三)工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加大汽车、家具、集装箱、电子产品、工程机械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区域应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加快实施其他行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

木质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粉末等涂料和水性胶粘剂;金属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粉末涂料;软体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胶粘剂。

木质家具推广使用高效的往复式喷涂箱、机械手和静电喷涂技术。板式家具采用喷涂工艺的,推广使用粉末静电喷涂技术;采用溶剂型、辐射固化涂料的,推广使用辊涂、淋涂等工艺。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属于家具行业。使用的UV辊涂哑光面漆、UV辊涂抗微划伤面漆、UV辊涂哑光底漆均为高固含量环保漆,原料均密闭储存在原料仓库;本项目采用辊涂方式进行上漆,采用紫外辐射方式进行固化。辊涂及UV固化工序在完全密闭的玻璃房内进行,在玻璃房顶部设有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采用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相关要求。

10、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总体要求:

(一)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

(二)鼓励对排放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废气处理的工艺路线应根据废气产生量、污染物组分和性质、12温度、压力等因素,综合分析后合理选择,具体要求如下:

1、对于5000ppm以上的高浓度VOCs废气,优先采用冷凝、吸附回收等技术对废气中的VOCs回收利用,并辅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2、对于1000ppm~5000ppm的中等浓度VOCs废气,具备回收价值的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不具备回收价值的可采用催化燃烧、RTO炉高温焚烧等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当采用热力焚烧技术进行净化时,宜对燃烧后的热量回收利用。

3、对于1000ppm以下的低浓度VOCs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处理,无回收价值时优先采用吸附浓缩-高温燃烧、微生物处理、填料塔吸收等技术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

1、参照化工行业要求,对所有有机溶剂及低沸点物料采取密闭存储,以减少无组织排放。

3、PVC制品企业増塑剂应密闭储存,配料、混炼、造粒、挤塑、压延、发泡等生产环节应设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配料、投料、混炼尾气应釆用布袋除尘等高效除尘装置处理,过滤、压延、粘合等尾气可采用静电除雾器对有机物进行回收处理,发泡废气优先采用高温焚烧技术处理。其他塑料制品废气因根据污染物种类及浓度的不同,分别釆用多级填料塔吸收、高温焚烧等技术净化处理。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使用的UV辊涂哑光面漆、UV辊涂抗微划伤面漆、UV辊涂哑光底漆均为高固含量环保漆,原料均密闭储存在原料仓库;由于本项目挤出、覆膜工序得到的半成品均较大,需要由机械或人工立即运送至下个程序,无法对生产设备做到完全密闭,因此在挤出机和覆膜机废气产生处设置集气罩进行局部收集;本项目UV固化工序在完全密闭的玻璃房内进行,在玻璃房顶部设有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本项目有机废气浓度低于1000ppm,采用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混料、切割、分切、开槽工序均设有集气罩收集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根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废气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废气捕集率和处理效率均不低于90%,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号)相关要

13求。

11、与《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号)相符性分析

(二)强制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

2017年底前,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集装箱制造行业在整箱抛(喷)砂、箱内外涂装、底架涂装和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全面使用水性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交通工具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水性、粉末、无溶剂型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家具制造行业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机械设备、钢结构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包装印刷行业使用水性、醇溶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替代。人造板制造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胶黏剂替代。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紫外光固化工序使用的UV辊涂哑光面漆、UV辊涂抗微划伤面漆和UV辊涂哑光底漆均为高固含量环保漆,符合《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7]30号)相关要求。

12、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要求:“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紫外光固化工序使用的UV辊涂哑光面漆、UV辊涂抗微划伤面漆和UV辊涂哑光底漆均为高固含量环保漆,14本项目挤出、覆膜和辊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均经过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通知的相关要求。

13、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相符性分析

通知要求:

(二十五)实施VOCs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紫外光固化工序使用的UV辊涂哑光面漆、UV辊涂抗微划伤面漆和UV辊涂哑光底漆均为高固含量环保漆,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相关要求。

14、与《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号)相符性分析

通知要求:

(二十四)深化VOCs治理专项行动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2020年,全省高活性溶剂和助剂类产品使用减少20%以上。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紫外光固化工序使用的UV辊涂哑光面漆、UV辊涂抗微划伤面漆和UV辊涂哑光底漆均为高固含量环保漆,符合《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号)相关要求。

15、与《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40号)相符性分析

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有机溶剂产品。禁止新(改、扩)建涉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积极推进工业、建筑、汽修等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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