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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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居民点调控类型

规划疏解型居民点共141户,疏解建设用地6.11公顷,包括泰前居委会万仙楼以北地区,近贤村环山路以北、冯玉祥小学周边地区,泰山区泰前街道办王家庄村环山路北地区,杜家庄村环山路以北后樱桃园地区,艾洼村艾洼八组,沙岭村七里村风景区边界内水库西侧地区。

除疏解型居民点之外,风景名胜区内其他社区均为缩小型居民点,涉及建设用地面积164.36公顷,缩小型居民点不应新增建设用地,居民点改造严禁扩大用地规模、并应保护村庄原有空间格局,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应引导居民逐步迁出风景区。应严格管理村民私搭乱建现象,对违章建筑限期整改。主景区环山路以北建筑高度应控制在两层以下,违章建设应统一清拆。

13 相关规划协调

13.1 外围保护地带山城协调

优化山城交叉区的用地布局和功能定位,做好风景名胜区范围界线和城市“四线”的协调控制,严格控制城市化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

13.2 外围保护地带社区协调

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内社区规划分为入口服务型社区和低山服务型社区两类。主景区入口服务型社区临近“T”字形路线入口,共包括4个行政村和2个居委会,分别是桃花峪入口的马套村、曹家庄村;红门入口、天外村入口附近的迎胜居委会、泰前居委会;天烛峰入口的艾洼村和上梨园村。灵岩寺景区入口服务型社区为六律庄村。应配合风景名胜区旅游设置相关服务功能,且必须由泰山管委会或灵岩寺景区主管部门统一审批,引导本地居民从事相关就业。

低山服务型社区包括5个行政村的全部和5个行政村的部分。低山服务型社区的发展不应干扰泰山风景名胜区的视觉景观、生态环境、文化氛围。居民点建筑风貌应符合泰山民居特色。

13.3外围监控地带协调

外围监控地带的范围可根据松材线虫监控区、地质遗迹监控区,以及采石保护区的范围变化而进行调整。建立对松材线虫等虫害防控的联合监测机制,建立定点监测站,对泰山风景区周围4公里范围内的地区进行松材线虫的监测与预防。保护古长城遗址和寒武纪地层剖面不受破坏;严格禁止泰山石开采,保护自然地貌。

13.4区域协调

泰安市中心城区的用地进行相关协调,中心城的城市建设应进一步向南疏解,同时向南疏散人口,北部地区增加绿化。

泰安市作为泰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服务基地,应完善现有旅游集散功能,为游客提供更高品质的旅游服务。万德镇作为灵岩寺景区的旅游服务基地,应完善相关旅游服务功能。

提倡山城旅游一体化发展,将泰山风景区过多的游客向其他景区疏导,依托区域旅游资源优势,延长游客在泰安市内停留时间。体现历史文化价值的完整性,结合封禅文化在泰安东部、南部建立“禅地风景区”。

13.5相关规划协调

相关规划协调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协调;主景区其它规划协调、自然保护区规划协调;灵岩寺景区规划协调等。

13.6管理机制协调

泰安市和济南市的协调,进一步探索完善和发展泰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体制,完善泰安市泰山景区管委会和济南市长清区灵岩寺景区管委会的合作和沟通协调机制,尽快实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为保持资源完整性和管理统一性,远期应探讨将灵应宫、蒿里山、碧霞祠、以及泰安古城纳入泰山风景名胜区统一管理的可行性。

提高灵岩寺景区管理机构的行政级别(建议为济南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扩大管辖范围至整个景区,建立完整、统一、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并完善其管理机构职能。

风景区范围内所有外来单位应尽早迁出,滞留用地应进行生态恢复。 社区在泰山风景区内的集体林开发经营的景点应纳入整个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体系,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宣传、分头经营;景点的规划、建设项目等应由风景区管委会审批和监管。 14 近期实施重点

完成资源保护监测系统和数据平台的搭建,预警机制与应急方案的制定以及风景区范围的标桩立界。

拆除搬迁对“天、地、人”三重空间和灵岩寺等历史地段和风景区入口区域(桃花峪、樱桃园、竹林寺)的格局和氛围影响较大的外来单位和设施。 与拆除搬迁项目匹配,完成对重点地段的建筑风貌改造和功能调整,以及拆除搬迁后的植被地貌恢复。

完善风景区出入口的交通设施建设,“T”型游览线路的旅游服务配套建设,中天门、岱顶、桃花源、桃花峪的给排水设施建设及主景区部分旅游公厕改扩建工程。

编制重点区域或地段详细规划:岱顶景区详细规划、中天门景区旅游停车场详细规划、灵岩寺景区详细规划、环山路景观带详细规划、红门入口详细规划、天烛峰入口详细规划、桃花峪入口详细规划、东御道入口及周边社区详细规划。

附图 1. 综合现状图

2. 规划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