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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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性质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是根据区域社会经济活动类型、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布规律,控制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该规划将区域划分成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划分,通过明确各类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和建设开发活动的环保准入条件等,实现对有限生态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第二条 规划目的

以生态环境承载力空间分布为基础,通过设置区域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准入门槛,控制和改善社会经济活动的环境行为,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和生产力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第三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 《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48号)

《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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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县(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技术导则》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杭州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杭州生态市建设规划》

《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 《杭州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十一五”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规划》(2006年修改)

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富阳市、临安市等各区、县、市相关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其它相关规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等 第四条 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杭州辖区范围,包括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富阳市、临安市。

规划基准年:2005年 规划近期:2006~2010年 规划中远期:2011~2020年 第五条 规划目标

根据区域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将区域划分为不同生态功能区,提出制约各功能区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主要因子,明确各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主要措施,

2 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本

明确区域开发和产业发展的环保准入门槛、不合理产业的调整方向,以及环保执法和区域环境管理的重点;为维护杭州区域生态安全以及资源合理利用和产业合理布局、保育区域生态环境和政府环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管理信息和管理手段。

第六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环境承载力空间分布为基础、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手段,按照在新形势下实现环境保护工作 “三个转变”的要求,从科学保护和持续利用生态环境功能的角度,划定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明确各区域的生态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产业进入要求,实现对有限的环境资源进行有效调控,确保“治旧控新”目标的实现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体现以人为本谋发展、统筹城乡区域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是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一项开拓性工作;是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的控制性规划,区域发展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是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的基本依据之一;是其他社会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的基础。

第七条 规划原则

统筹兼顾、重视生态功能与社会经济功能相协调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着眼于区域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遵循自然客观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及社会经济发展特征,确定各区域保护目标、社会经济发展格局与发展方向,确保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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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加快对受破坏地区的治理和恢复。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要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确保“治旧控新”目标的实现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从杭州市的实际出发,根据资源与生态环境特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科学合理规划,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总量控制目标和产业发展环保准入条件。

可操作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本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是省、市级规划的细化与落实,应突出可操作、易实践的特点,满足环境管理方式转变需要,为制定差别化的分区管理政策提供依据。同时,区域发展的内部区位结构今后一个时期仍将变迁,功能区划要分析这种变迁趋势,体现前瞻性。

与其它规划的协调、衔接的原则。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在注重与上一级规划相协调的同时,做好与其它相关规划尤其是杭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的衔接工作,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八条 规划成果

《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本》、《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登记表》、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集。

第九条 规划修编调整说明

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本规划可随着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重大规划的调整,按照政策程序进行修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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