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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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作业1 一、单项选择

1-5 D D C C B 6-10 A D B B B 二、多项选择

1 ACD 2 ABCD 3 BCD 4 CD 5 BC 6 ABC 7 ABD 8 ABC 9 ABC 10 ABC 三、名词解释

1.累积股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懂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2.后头背书:又称还原背书或送背书,系以汇票上已有的债务人为被背书人 所为的背书.

3.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

4.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表示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额享受利益盒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 四、回答题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五.案例题

答:(1).向其直接前手行使追索权,或依票据法的规定提起诉讼。(2).正确。依照《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3).由于票据上记载不得背书转让,所以服装厂不能行使提示付款权。 其追索权的行使也有一定限制。票据法规定,记载有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的票据,被背书人继续转让的,其后手不得向背书人追索。(4).复兴有限公司在转让票据后,负有保证票据到期能够得到付款的责任,在票据不能得到付款时,应承担连带债务人的责任。不夜城公司须对此票据承担付款的责任。(5).《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复兴有限公司不能将此票据转让给不夜城公司。不夜城公司不能将此票据转让给服装厂。 作业2 一、单项选择

1-5 C C C D C 6-10 C C C B A 二、多项选择

1 AB 2 ABC 3 ABC 4 ABD 5 BCD 6 ABCD 7 ABC 8 ABC 9 ABC 10 ABC 三、名词解释

1.证券期权交易是当事人为获得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利益,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指定证券,或者放弃买进或卖出指定证券的交易。 2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是指合伙企业在自身营业场所以外设立的,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本企业核定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活动的,从属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机构

3 公司债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依照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行的,具有固定面值、偿还期限和利率,承诺期限届满时无条件偿付本金和利息给持券人的一种有价证券,对发行人而言公司债券是融资工具,对购买人而言是投资工具。

4.保险违约责任: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保险人因自己的过错致使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保险合同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财产方 四、回答题

什么是票据抗辩试述票据抗辩与民法上抗辩的异同。 答: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票据抗辩与民法上的抗辩既有差异又有相通之处。票据抗辩与民法上抗辩的区别,从原理上讲表现为以下两点:①是否包括否认请求人的权利在内。民法上的抗辩权仅是对相对人请求权的行使予以对抗,并非彻底否认请求权的存在,例如时效消灭抗辩权;而票据抗辩不仅是对票据债权人请求权的以抗,而且包括了根本否认请求人享有票据权利的抗辩,如票据绝对应记载事项欠缺而绝对无效的抗辩。②是否可以延续抗辩。民法—亡的抗辩具有延续性,即使债权转让,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对新债权人仍然有效,并随债本身而始终存在;而票据抗辩因票据为流通证券且为无因证券,故不具有延续性的特点,创造了在流通中保障票据债务履行性的票据抗辩限制原理。票据抗辩和民法上的抗辩又具有相通之处:票据法为民事特别法,民法为一般民事法,票据法中对票据抗辩有特别规定的,优先适用票据法,但如票据法无特别规定,则仍适用民法关于债的抗辩的原理及规定。例如,在以基础关系为依据的票据抗辩中,基础关系抗辩即应适用民法抗辩的规定及原理。 五、案例题

答:1、应该支持 2、不夜城800万 A公司160万 B公司80万常40万 3、不符合规定,因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临时提案权 4、董事会应在董事辞职后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大会召开前30日通知全体股东;德毅章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权利。5、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本公司股份,因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本案中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奖励公司员工的股票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不得自己持有。 作业3 一、单项选择

1-5 D B A D C 6-10 B B B B A 二、多项选择

1 ACD 2 ABCD 3 ABCD 4 BC 5 BD 6 ACD 7 ABCD 8 ABCD 9 ABC 10 ABCD 三、名词解释

1. 再保险:保险公司将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份分散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

2.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3 .告知义务: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如实向保险公司陈述、申报或声明的义务。

4.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指合伙人在自身营业场所外设立的,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本企业核定经营范围内的内务活动的,从属合伙企业的经营机构. 四、回答题

企业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条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五、案例题

1、该合伙取名为‘三义合’不合法,因为其名称容易让人产生歧义。2、合同有效,因为该抵押虽然未办理登记,只是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是不影响合同有效。3、丙与丁签定的合同有效,因为合伙企业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4、戊对于企业应当承担责任。因为戊入伙时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成为合法的合伙人,当企业产生债务时,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作业4 一、单项选择 1-5 A C B B B 二、多项选择

1 ACD 2 ABC 3 BCD 4 ACD 5 ABC 三、名词解释

1.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指合伙企业的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 期后背书 : 是在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以后,所进行的背书。该种背书又称为受阻背书

3.合伙企业:与独资公司相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我国合伙组织形式仅属限于私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