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中国司法实践中“法理情”与“情理法”的博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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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当下中国司法实践中“法理情”与“情理法”的博弈 目录

第一卷、实践活动总览

第一部分 活动概述

一、目的 二、时间 三、地点

四、团队成员 五、调查课题

第二部分 行程回望及感悟

一、初到永吉

感悟:酒文化与政治圈 二、永吉县法院座谈

感悟:寻求规则与实践的最佳契合点 三、教育实践基地挂牌 感悟:时间的宝贵 四、永吉检察院座谈

感悟:法律人的素质

“法理情”与“情理法”的博弈 五、问卷调查

感悟:普法的必要性 六、素质拓展训练

感悟:理性思维与领导的素质

第三部分、活动结束

第二卷、论文报告

题 目 当下中国司法实践中“法理情”与“情理法”的博弈 第一部分 摘要、关键词 第二部分 正文 第三部分 结论 第四部分 参考资料

第三卷、结语

第一卷 实践活动总览

第一部分、活动概述

一、活动目的

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随着法学教育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人们感觉到理论与实践的差距,感受到理论在实践中运用的“跑偏”。作为法学本科学生,单纯的理论灌输,冰不能满足教育的目的,同时社会的复杂,千变万化以及包罗万象,使学生更不易把握所要学习的精要。为了弥补这种教学实践的空白与不足。吉林大学法学院从2006年开始,每年暑假都组织学生下乡实践。深入农村,走访村民,开展调查。同时与基层的法院和检察院的通知们座谈,相互学习,相互了解。以此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提高实践的操作能力,丰富自身的阅历。与此同时,下乡实践也可以适当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农民多一道利益防线。

二、活动时间

2009年7月1日——2009年7月6日

三、活动点点

吉林省 吉林市 永吉县

四、团队成员

领队:刘培强 (法学院团委书记) 指导老师:李国强 (法学院民法讲师)

辅导员:高岩 (法学院在读博士 07级本科辅导员) 小组成员:

第一组: 徐芳洲 唐 乐 王红霞 任诗滢 苏云飞 第二组: 刘文君 高世超 陈 冰 刘艳丽 云海峰 第三组: 沈 煜 刘 健 张硕彤 张晓薇 曲侠潼 第四组: 马郑卓 陈星语 潘纪强 李文姝 李 航 (注:每组第一人为该组组长)

五、调查课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转让

第二部分、行程回望及感悟

一、初到永吉

7月1日,团队如期到达永吉县,受到永吉县团委的热情欢迎。团委安排我们住进了永吉县人民武装部招待所,并且热情款待我们一行20多人。

感悟:酒,在中国有着独特的含义;酒,在中国的政治圈中更是扮演了重要

角色;酒,成为了沟通的桥梁,甚至是一个人登上政治舞台,攀爬权力巅峰的强有后驱力。酒量,因而也成为一个人的政治胸怀的代名词。一个人的酒量决定了一个人的政治命运。诚然,这种说法是没有科学根据的,但是,在中国却的确如此。因为这是中国,因为这是由中国独特的酒文化。

二、永吉县法院座谈

7月3日上午9点半,团队一行人来到永吉县人民法院,在这里与法院的通知们举行座谈交流会。

感悟:基层法院的工作是相当困难的。因为涉及诸多农村、农民的相关案件,所以对于法官来说,必须将专业的法律用语,转化为普通老百姓能听得懂的话语来进行沟通与相互了解。通是农民问题复杂多样,没有规范性,这就要求基层法官在处理案件是要灵活,要合乎法理,同时也要合乎情理。因此这对基层法官的素质就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要想处理好基层案件, 必须寻求“法理情”的原点;必须在规范与实践的最佳契合点上做出最具理性的科学判决与裁判。

三、法学教学实践基地挂牌 7月2日下午14点,团队来到了永吉县北大湖镇中心小学,在这里举行“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挂牌仪式”。

感悟:当我在这所现代化的小学中看考了孩子们灿烂的笑容,开爱的面庞,仿佛就像是自己,10多年前一样,只可惜,我们10多年前的教学设施没有现在的这么好,没有现在这么先进。在这所现代化的小学里,我看到了时间的变化,感受到了岁月的洗礼,体会到了历史的厚重。虽然仅仅是10年,但我们生活的条件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所以当下我们更应该珍惜我们所拥有的机会,把握机遇,争取更大的成就。

四、永吉县监察员座谈会

7月3日上午10点。团队一行人来到了永吉县人民检察院,与这里的干警们举行座谈会,并合影留念。

感悟:身为法律工作者,最忌讳的事情就是感情用事,尤其是对于从事刑事法律工作的检察官来说,工作中的一个小小的疏漏可能就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造成莫大的不公平。所以,作为检察官,要秉公执法,要秉持公平与正义的良心去办案,不可徇私枉法。作为一个人,应该有同情心,但是同情不是正义与公平的代名词。检察官要本着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案件。要摒弃“情理法”的思维误区,要做“法理情”的实践者。要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要用行动书写正义、公平之歌。

五、问卷调查

7月3日下午,小组成员来到永吉县铁北街,二道沟以及周边的小村落进行问卷调查。

感悟:作为农民,土地是他们生存的重要保障,虽然近年来国家对农民有所补贴,但那都是杯水车薪。农民还是得靠种地来维持他们基本的生存。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用地不断增加,城市建设的加快,使得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占用,最严重的是占用了农民赖以生存的耕地,农民失去了生存的保障,但是他们所得到补贴却少的可怜。面对这样的“剥削”,农民束手无策,只因为他们缺

乏相关的法律知识。所以农民问题中一个的问题就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缺乏应有的法律素养,无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以此,普法宣传、送法下乡的活动应该多搞,要提高农民的思想觉悟与认识水平,进而提高农民是生活质量与水平。

六、素质拓展

7月4日,团队离开永吉县,来到了吉林市青少年素质拓展训练基地进行素质拓展训练。挑战自我,完善人格,磨练意志,熔炼团队。

感悟:现代社会,一个团队的领导要想带领团队打出一片天下,必须具备根硬的素质。要做一个敢于承担责任的人,要在关键时刻果敢决断。同时要建立自己在团队中的威望。要对团队的每个成员给予关怀,要有自己的领导风格,要用“德”来领导团队,而不仅仅是规章制度,因为制度往往不是万能的,是靠不住的。同时作为一个团队的领导必须具备理性思考的能力,要以大局为重,顾全大局,维护团队的整体利益与团队的团结。

第三部分、活动结束

在松花江便欣赏了美丽的夜景,品尝了鲜美的啤酒之后“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调查”活动终于结束了。带着一份团队的真情,也带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同时还有满满的收获,我们反回了学校。

第二卷 论文报告.

当下中国司法实践中“法理情”与“情理法”的博弈 摘要:

公法立,则秩序井然。私情浓,则各行其是。以法述理能容情,以情述理则必能乱发于无形。法与情,是谁在中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扮演主角。究竟谁为本,何为末。当下中国社会转型期司法实践中,正在上演“法理情”与“情理法”的精彩博弈。要想结束这场争论,实现“法、理、情”三者的协调统一,就必须进行现代法律思想的启蒙。普遍提高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加强司法人员法律至上的理念。要确保司法机关公正、独立行使司法权。树立法律司法权威。唯有此,才能创造真正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才能实现中国现代社会的法治化。

关键词:

法理情 情理法 博弈 协调统一 法治 正文

在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中,应该严格要求情理服从法律,还是应该鼓励法律关照情理。这是执法实践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应该是“法理情”的理性思维模式,还应该是“情理法”的人情办事规则。 “法理情”,“清理清”。看起来是完全一样的内容。但是这里却有一个很大学问——顺序问题。这不同是顺序,代表了西方世界语中国文化意识的巨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