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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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幅号按西南角坐标编号,X坐标在前,Y坐标在后,X、Y坐标取整公里数至最后两位,注记到0.01km(小数点后二位必须是00、25、50、75),中间以短线相连;如:2692.50-491.00。 6.7.1.4 地形图电子数据文件命名的规则:

1:500标准分幅地形图电子数据取其相应图幅的图名进行命名。 6.7.2 地形图测绘基本要求

地形图测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地形图测绘内容的综合取舍,必须保证各项要素齐全,准确表示地物的位置、形状、性质、结构特征,以及地貌和土质的形态、类别、分布特征。

(2)地形图自由图边在保证规定测区边界内的地物地貌要素完整、准确的前提下,应超出测区边界外适当的距离(大于10米)。

(3)地形图整饰要求图面整洁,线条美观、曲线光滑,无变形;图式符号运用正确,各种地物地貌表示无矛盾;各要素符号相切、相接、相交、相离关系的处理符合要求。

(4)地形图测绘采用全站仪全野外数字化方法成图,测绘房角、电杆等精度要求较高的地物点时,由于反光镜有一厚度及宽度,均应由操作全站仪的技术员现场直接在全站仪加一相应的改正数。

(5)其余未提到的按《城市测量规范》6.1、6.2的要求执行。 6.7.3 全野外要素采集基本要求

(1)全野外要素采集使用南方CASS2008测图软件进行。要素采集使用全站仪与便携机直通,采用现场采集现场编辑的方式,或用全站仪采集,现场绘草图输入编码回到室内编辑的方式进行测量,其具体操作按《CASS2008测图软件使用说明书》执行,采集的内容按《城

市测量规范》的规定进行编辑。

(2)测图前输入测图区所有控制点以及测区西南角坐标、所用全站仪等信息,并经100%检查无误后进行实地测绘。测站设置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 ,仪器高、觇标高应量记至毫米。定向后,应采用另一图根点进行检核,检测点的平面位置误差应小于0.10m,高程误差应小0.10m,在无检校方向的情况下,对起始方向归零检核,并以相邻的地物特征点进行检核。

(3)每类地物要有一个三位以上的属性编码,属性数据中要求点、线、面、文字四种属性区分清楚。线型和符号按《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并结合南方CASS2008测图软件分类编码表执行。

(4)全野外数字化1:500地形图地物特征点最大测距160米,地形点最大测距300米。

(5)其他未提及的数据采集要求按《城市测量规范》6.3(Ⅱ)执行。

(6)对地物图形应在野外实时处理,等高线一般在每站收测前现场生成,地物、地貌与实地对照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6.7.4 测绘内容

下文未提到的测绘内容,按《城市测量规范》6.2(Ⅰ)、《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要求执行。 6.7.4.1 居民地测绘

5.7.4.1.1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6.7.4.1.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房屋名称、注记层次。房屋按建筑材料和性质以“砼”、“砖”、

“混”等表示。房屋底层为车库的,其高度高于2米的,计算一层,小于2米的,不计算车库的层数。厕所、浴室以及牲口房不注性质及层次,加注“厕”、“浴”、“牲”。房屋逐个表示,不综合,并标注门牌号,门牌号的注记原则上在房屋边线里侧实际开门处或围墙门洞处,字向垂直于边线,但字头不朝南。房屋的内部天井区分表示,并加注“天”字。建筑中的房屋按图式要求用实线表示。其余按图式要求表示。

6.7.4.1.3 柱廊、廊房、门廊、雨罩以及室外的台阶、楼梯、围墙、栅栏、房屋周边的铺装地面,自行车棚(临时性的除外)等一般应准确测绘并表示出来。大楼底层与阳台重叠的乱搭乱盖的临时房可不表示。当雨罩宽度小于图上2mm时可不表示。台阶、楼梯在图上投影(宽度)小于2mm时可不表示。无烟灶台不表示。高层建筑物中楼中楼的阳台应表示。

6.7.4.1.4 房屋与围墙相关位置的表示方法:①实地明显有围墙的,则围墙应完整的表示出来,且房屋边线与围墙内墙或外墙重合(当房屋在围墙内时,则屋边线与围墙内墙重合;当房屋在围墙外时,则房屋边线与围墙外墙重合)。②实地明显没有围墙而仅有房屋墙的,应将房屋完整的表示出来,不用加绘围墙。

6.7.4.1.5 建筑区和施工区不插绘等高线。其余地区如大面积的菜地、山坡等地方均须绘制等高线,每条等高线均须赋值,每条计曲线均须注记其高程,计曲线高程注记朝向:原则上字头朝向高程高的地方,但字头不能朝南。

6.7.4.1.6 测区内用煤渣砖、石棉瓦等材料建造的临时性房屋,如鱼塘边、村边、路边、外来人员用来种养的房屋应按简单房屋表示。

6.7.4.1.7 棚房——指有棚顶,四周无墙或仅有简陋墙壁的建筑物。建筑物间的顶盖及固定的天棚也用棚房表示。临时性的棚房不表示。 6.7.4.1.8 图上小于4 mm2 的花圃不表示。

6.7.4.1.9 图上小于6 mm2 的散树或行树的水泥边框不表示。 6.7.4.1.10 学校中成片的乒乓球桌不必逐个测绘,统一用地类界符号表示其范围,内注“乒”字。其他球场内部统一用“球”字加以注记。

6.7.4.2 道路测绘

6.7.4.2.1 道路测绘时不但要测绘道路本身,还应测绘其附属建筑物与构筑物,以及隧道、桥涵、路堑、路堤、里程碑等,涵洞较小时按非比例尺符号表示。

6.7.4.2.2 测区内的公路一般应按实际位置测绘,测绘时交错立尺于路的两侧,并隔一定距离在路中心立尺测注高程注记点。简易公路则只测其中心位置,量取宽度绘于图上。可通汽车和拖拉机的土路均按大车路测绘,乡村间能通拖拉机的土路也用大车路表示,大车路按实际宽度依比例尺表示,若实地宽窄变化频繁,则按平均宽度表示。村与村、镇与镇间不能通行大车的主要道路用乡村路依比例或不依比例尺表示,双线乡村路及大车路不注记路面材料。

6.7.4.2.3 道路交叉点、变坡点应测注高程点,交叉点应实线相交。铁路与公路相交时中断公路。大车路与公路相交时中断大车路。小路与大车路、公路、堤及河流相交时中断小路。立体相交时中断下部的道路。

6.7.4.2.4 双线道路与房屋、围墙等高出地面的建筑物边线重合时,可以建筑物边线表示。道路边线与建筑物边线的接头处或与桥梁等地物符号接头均应间隔0.3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