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佣金管理(DOC)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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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营销的佣金管理

前言

在一个市场中什么重要,金钱就流向哪,人才的收入也是如此。房地产的销售应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一是市场不成熟,楼盘品质意识较弱,缺乏个性,开发较多,供大于求,市场占有份额不均匀,以人去打开市场,就会出现人与人竞争,楼与楼的竞争,这就是纯粹的推销时代,找客户的时代,高素质的人才不易显现,要刺激积极性,佣金是一种较好的办法;二是市场开始步入规范,有的开发商已初具实力,品牌品质的概念开始深入人心,其项目得到认可,减少销售人员佣金就减了;但这仅限于大项目,在没有整合之前的小项目仍得采取有刺激性的佣金制度。三是市场已步入规范化品牌化,开发已成为垄断,各具特色,即使有销售人员,也应该是高素质的全能型人才,也就无所谓佣金制了。

第一部分:房地产营销中佣金制的优劣 1、房地产营销的佣金制存在的因素

1.1、房地产销售的不规范是采用佣金制的重要原因

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还不规范,许多发售的期房还只有一纸蓝图,消费者只能依靠售楼人员的介绍和样板间来做购买决定,所以开发商为了尽快回款靠资金滚动开发项目,仅以销售数量作为销售人员考核业绩的标准,售楼只能依赖售楼小姐的伶牙俐齿来消化期房,因此佣金制产生的土壤就这样诞生了。 1.2、采用佣金制可克服大锅饭的平均主义,体现多劳多得

几乎所有的销售人员都说做售楼这一行比较辛苦,吃不了苦是很难坚持下来的,销售人员有可能花费自己的许多时间,晚上甚至周末投入到工作中去,因为通常客户在这个时候才有时间。也有的时候要把许多时间花费在带领客户进行实地考察等,比如说,刮风下雨也得满足客户的要求,该下工地的还是要去;很多时候她们要陪客户爬10-20层甚至30多层的楼去看房子,那可都是正在施工的房子,有一定的危险。

1.3、销售部是靠佣金制度支撑起来的,目前市场竞争激烈,佣金的高低决定了一个销售人员的综合素质,付佣金也是对销售人员业绩的认可。

销售部是公司对外的窗口,是公司展示产品,进行营销的舞台。而销售员作为公司产品营销策略的执行者,是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起着介绍公司

产品,帮助消费者购买的重要作用。因而,销售员的言语、行为、心理的变化都将对消费者购买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也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以至公司声誉、品牌的创造、延续产生影响。

1.4、销售采用佣金制这是国际惯例

如今香港美国的房地产市场相当成熟,可佣金制度依然存在。一般美国经纪人的佣金是以最终销售价格的百分比来支付,佣金数目由委托人与经纪人自由商定。根据反托拉斯法规定,任何房地产经纪人交易机构不可强迫订立最小佣金比率,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佣金数目随房地产出售的种类不同而不同,出售佣金率为:住宅5%~7%,大型商业用地3%~6%,未开发土地为6%~10%。香港目前也有佣金制,所给比例比国内高,最高可达百分之三。 2、取消房地产营销的佣金制

房地产销售中的佣金制在某种程度上是市场不成熟的产物,多销售多提成相应的刺激了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但也在一定程度打乱了市场,给客户留下了不好的影响,给企业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取消佣金制是为了更好的树立企业楼盘的形象,用品质去赢得客户。开发房地产不单是某个部门,而是整体的功劳,项目做好了是全体从业人员的功劳。如今销售主要在于卖品质和品牌,但品牌来自于品质,品质也不是仅仅靠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是开发商,建筑商,设计人员的整体打造。房地产的销售只要有市场需求,有地产商的供应,项目的热销也是整个部门齐心协力的结果,而刚开盘的销售高潮更是取决于企划部门的精心策划。如果一个楼盘无升值和超前的品质,就是收定级名人来卖也不见有效果。在注重楼盘全方位的品质打造以外,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客观的予以宣传,给客户更大的选择空间,才能提高知名度和信誉度,才可得以持续发展。可以说佣金制存在着以下几种的弊端

2.1、目前房地产销售搞末尾淘汰制,销售人员有压力,佣金制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售楼人员为了提高收入和增加销售额,会不择手段开展业务,因此会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业主的利益,引发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矛盾,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造成很大困难。

受高佣金的刺激,很多销售人员为了促成买卖成交喜欢按自己的想象随意发挥,对自己的产品夸大其词,胡乱承诺。造成客户签约障碍重重,收房时纠纷不断,造成发展商欺诈的嫌疑。尤其在所谓\有经验\的销售人员掌握的原则下(他们认为只要不写进合同,随便承诺没关系),纠纷就更难避免。片面夸大所售楼盘的品质,胡乱许诺;不切实际的贬低其他楼盘;销售人员抢客户,要名片要地址,经常打电话干扰别人的正常生活。由于房屋销售人员流动频繁,管理无法规范。从而不顾业主的利益。而销售人员追求高额佣金,频繁跳槽,带走客户,也会给开发商造成损失。另外楼盘的销售到了后期会出现滞销现象,销售人员为了高额佣金,往往会重新选择新开盘的楼宇。

2.2、对于想长期发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高佣金的策略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将起到很大的负面影响。

除了公司对外形象外,还有公司内部员工收入的平衡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整个公司的员工工作情绪和工作效率。一方面增加了开发成本,拉开了销售部与其他部门的差别,企业内部员工收入的不平衡而引发部门之间、劳资双方之间的各种矛盾不利于管理;另一方面很多房地产开发公司高层管理者认为只要有高收入,销售员自然会努力工作,努力工作就会有好的销售业绩,可销售人员往往认为这是他们的劳动所得,缺少企业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对公司的忧患无责任意识,缺乏忠诚度。也就说它容易造成销售人员的短视行为,最终这种不平衡阻碍了企业文化的营造,限制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3、取消佣金会造成吃大锅饭的情况出现。一个楼盘在旺销期可能不需要销售人员做太多的工作,而到了滞销期,没有销售人员的推动,就可能影响销售。

成熟的项目成熟的品牌可以取消佣金,但得从总体考虑,如果目前完全取消,销售人员会自炒鱿鱼。万科花园曾经采用基本工资+奖金制度,这种做法出发点是好的,希望稳定销售队伍,但最后业务能力强的反而跳槽走了,这是市场决定的。

第二部分:佣金制度的建设

有人说,销售人才是企业的\金山\,有人用\三分天下有其二\来形容销售队伍的重要性。无一不说明销售队伍是公司获取利润的直接工作者。然而这支队伍流动性最大,如何稳定优秀的销售人才?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薪酬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这样的薪酬制度既要不断激励销售员工创造业绩,又要满足其工作成就感。

1、底薪提成制:不同需要,不同选择

我国企业销售人员现行的薪酬形式一般是基本工资加提成,但如何对工资和提成进行组合?高工资低提成,还是高提成低工资?这些将直接影响销售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业绩。比较高工资低提成与低工资高提成这两种薪酬制度,不难看出前者注重的是人员稳定性,高额工资能给人以安全感和归属感,能有效保证工作和人际关系的延续性,防止人员流动频繁,但如果没有相应的考核控制措施,将导致员工惰性滋生,工作效率降低;而后者一切以销售业绩为导向,最大限度地刺激销售员工提升业绩,令员工承受巨大的工作压力,能迅速提升公司销售额,但一旦市场出现\状况\,销售工作遇到瓶颈之时,销售队伍容易分崩离析。两种薪酬制度各有利弊,要视乎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知名度较高,管理体制趋于成熟,客户群相对稳定的企业,其销售额更大程度上是来自于公司整体规划和推广投入,采用高工资低提成,或年薪制,更有利于企业维护和巩固现有的市场渠道和客户关系,保持企业内部稳定,有利于企业平稳发展。反之如果一个企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依赖销售员工不断拜访客户以开拓市场,或是产品性质决定其需要不断开拓新的客户源,保持与客户的密切联系,利用低工资高提成的薪酬制度更能刺激销售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客户确认制度

宗旨:团结合作,发扬团队合作精神。

原则:一切以文字记录、来电来访登记为准,口说无凭。

前提:接待客户时,要主动询问客户以前是否与本公司联系过,了解到是老客户,应及时通知第一接待人继续跟进,否则,视为抢单。 以首次接待和首次来电登记确认为主。

两人或两人以上接待的是同一个客户,业绩佣金属第一接待人。 两人或两人以上接待的是同一组客户但不是一个人的,始终以第一接待人为主,分以下两种情况:

是一家人或直系亲属的,业绩为第一接待人,佣金对半; 是朋友或同事的,业绩佣金均为第一接待人所有。

已成交客户重复购买,如在第一单时已存在撞单情况,由首次接待客户的销售员接待并跟进。

已成交客户带新客户来的,由已成交销售员接待并跟进。

已成交客户介绍新客户来但是没与其同往的,客户来时指名销售员接待或提及朋友、亲戚已购房之事的,由已成交销售员接待并跟进;客户来时忘记或不指名同事接待的,作为新客户由轮号人接待。

未成交客户带客户来的,由第一接待人接待并跟进。

未成交客户推荐朋友来的,客户指名销售员接待,由指名销售员接待并跟进;客户不指名销售员接待的,视为新客户。

客户进门后,如果同事接待,轮号人应及时通知当事人,并由当事人接待;如果当事人休息或不在现场,由同事义务帮忙接待。 客户确认期限为一个月,一个月后再续确认。 客户确认的有效期以销售经理签字的日期为准。

发生撞单,首选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又不接受领导协调及裁决的,不接受一方业绩归另一方所有,佣金上缴销售部。 3、佣金的二种提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