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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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40110)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研究型、高层次教育信息化专门人才。具体要求:

1.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能立志为国家的教育事业服务。

2.掌握坚实宽广的教育技术学基础理论和本方向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较为宽阔的教育学视野;熟悉国内外教育技术学理论与实践的最新成果以及学科发展的前沿信息;能够比较熟练使用一门外国语进行文献研究、论文撰写及国际交流;具有独立从事并承担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在教育技术学领域开展具有创造性的研究工作;能够承担高等院校以及研究部门的教育技术学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3.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为人品格。

二、研究方向

1.教育技术基本理论 2.信息技术教育 3.知识工程与教育软件 4.现代远程教育

5.教育技术与社会服务支持

三、修业年限

博士生修业年限为3-6年,基本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博士生或生源为2年制的硕士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的博士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的条件为:博士生在读期间须全日制脱产学习,成绩优异;答辩前至少在CSSCI检索源刊物上公开发表了3篇学术论文。

四、培养方式

1.博士研究生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突出创新能力培养。课程学习要体现开阔博士生的学术视野,注重培养博士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采取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成立本专业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为本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并设组长一名。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第一负责人,在博士生培养中起主导作用;博士生指导小组配合导师全程参与博士生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集体培养优势,为博士生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使博士生在博采众长中实现创新能力的提高。

3.博士生入学两个月后,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和领域,制定个人研究和学习计划,并由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

4.有计划地聘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授课,或派出博士研究生到其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修读部分课程

或访问。提倡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互相承认学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5.实行学术交流和报告制度。博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1次,并提交论文;还应至少在学院范围内公开作学术报告2次。

6.实行博士生助教制度。鼓励无高校教学经验,且有志于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的博士生在学期间兼做助教。

五、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教育技术学专业博士生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必修课 当代世界重大教育理论问题 教育技术学前沿专题 专业文献阅读 第一外国语 第二外国语 高校教师专业发展 教育技术基本理论专题 选修课 信息技术教育应用专题 现代远程教育专题 教育信息资源组织与应用专题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专题 当代世界主要教育流派与思潮专题 学术论文写作与课题申报模拟 补修课 合计 专业补修课1 专业补修课2 学时 60 6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学分 3 3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12 开课 学期 秋季 秋季 秋季 秋季 春季 秋季 秋季 春季 春季 春季 春季 春季 春季 秋季 适于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博士生 任选不少于2学分的课程 备注 陈晓慧 导师 导师 说明1.《当代世界重大教育理论问题》是教育学科的共同课程,注重基础性和前沿性;《教育技术学前沿专题》是注重本学科学术前沿的课程,由博士生导师团队共同授课,采取导师讲授与学生研讨相结合的方式。

说明2.《专业文献阅读》是在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要认真研读一定数量的本专业文献的指导思想下开设的,由博士生指导小组和博士生本人经协商后确定阅读文献。每名博士生在读完相关文献后写出文献阅读报告,并给同专业的师生作一次公开学术报告。根据阅读报告和学术报告的情况由该博士生的指导教师给出课程成绩并由博士生指导小组审定成绩是否合适。

说明3.生源为同等学力或跨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3门本学科的硕士生主干课程作为专业补修课程。专业补修课程只记成绩,不计学分,但要列入博士生个人研究和学习计划。

2.考核方式

每门课程可根据课程性质选择笔试、口试、课程论文、研究报告等适当的考核方式,内容注重对博士生多方面综合能力的检测。课程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必修课程75分以上为合格,选修课60分以上为合格。

3.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至少修得12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0学分,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博士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写作能力的关键环节。博士生课程学习合格,完成各项必修环节,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博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本学科的前沿课题,按照研究计划进行学位论文的研究与写作。博士生学位论文研究须经过前期审查、中期审查和后期审查三个阶段。审查程序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实施博士学位论文审查制度的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前期审查:主要以开题报告为依据,审查学位论文的选题和研究设计。博士生应在第一学年内确定论文选题方向,并经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核同意。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开题报告由博士生指导小组组织实施,并成立审查小组。博士生应向开题报告审查小组作开题报告。合格者可以根据研究计划进入论文撰写阶段;不合格者需再次申请开题报告审查,两次审查时间间隔不少于两个月。

中期审查:主要以学位论文初稿为依据,审查学位论文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博士生应按照论文研究计划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在进入中期审查之前完成不少于2次的学位论文进展报告,并至少在CSSCI检索源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第六学期初(根据具体情况可调整)通过中期审查。中期审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后期审查:主要以学位论文答辩为依据,全面审查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博士生需在答辩前2周提出申请,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预审批准后方可进行答辩。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前提是以博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师范大学)在CSSCI检索源本学科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且其中至少1篇是学位论文的一部分。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博士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资格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通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学博士学位。

注:本方案自2008级博士研究生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