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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企业应从制度上保证员工申诉的权利。

答:正确。企业内部的申诉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化解员工的不满情绪,解决组织内部不合理的制度安排。除了非正式的申诉处理制度,组织应建立一个明确的申诉制度,给员工提供正常、合法的申诉渠道。 20、企业无需对企业中的非正式沟通进行管理。

答:错误。由于企业内部非正式组织的存在,作为社会人的企业员工往往会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取和反馈大量的信息,如果能对企业内部非正式的沟通渠道加以合理的利用和引导,也可以帮助企业管理者获得许多无法从正式渠道获得的信息,在达成理解的同时解决潜在问题,从而最大限度的提升企业内部凝聚力,发挥整体优势。

21、劳动者在生育时不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答:错误根据《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 22、试用期内劳动者不享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权利。

解答:此观点错误。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互相观察,相互熟悉的期间。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合同期内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切权利,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权利,用人单位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3、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错误。根据《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4、员工关系的特点不包括个别性和集体性。

错误。员工关系的特点包括:个体性和集体性平等性和不平等性对等性和非对等性经济性、法律性、社会性。

25、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是实现企业劳资双方合作的主要手段或形式。

答:(1)此观点正确。(2)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是指组织内部员工有权参与与其工作有关的决策,即由员工或其代表与资方代表在某一共同之利害关系领域内,来共同决定企业策略和制度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劳资和谐与企业发展。参与式管理强调通过员工参与组织的管理决策,改善人际关系,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充分实现自我价值,同时达到提高组织效率,增长组织效益的目标。

(3)员工参与管理的八种形式:员工持股计划、质量圈、共同磋商、工人董事、工作理事会、建议方案、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议。

26、劳务派遣单位应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可是适当扣除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此观点错误。不得扣除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扣除用功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27、员工参与和参加对企业,对员工个人都没有意义,无需进行。

(1)此观点错误。通过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员工关系,有利于确保员工对企业忠诚和对工作充满热情,有利于员工融入企业,提高工作绩效。(2)具体来看,主要意义有:①增进员工的独立创造性和思考能力,使所有雇员对企业及其成功有强烈的责任心;②提供员工自我训练的机会,为所有员工提供参与可能影响他们利益的决策的机会;③协助管理者集思广益,做出明智决策,帮助企业提高绩效和生产力,采纳新的工作方法来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利用所有雇员的只是和实际技能④促进劳资关系的沟通,使企业更好地满足顾客的需要,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并使企业前景以及位置工作的人获得最好的发展⑤提高员工忠诚度,提高雇员对工作的满意度。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制度是现代组织管理的必然要求。企业的发展与成功

离不开全方位地让员工参与,企业的决策、经营方略要得到员工的支持也离不开员工参与,员工参与满意度决定着企业的兴衰。

28、、劳动关系就是劳务关系,二者没有区别。

(1)此观点错误。(2)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a法律依据不同: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和《劳动关系法》调整,劳务关系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调整

b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劳动者;劳务关系中主体可以都是自然人,也可以都是用人单位。

C当事人在隶属关系上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有隶属关系;劳务关系的当事人无隶属关系,只有义务责任。

d当事人在承担义务上不同: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承担社会保险义务;劳务关系中的当事人一方不存在必须承当另一方当事人社会保险义务

E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上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违章违纪的处理权,劳务关系不存在一方处分另一方的权利

29、、奖惩是纪律管理不可缺少的方法,但是不能随便使用,尤其是惩罚措施。

(1)此观点正确。(2)奖惩是纪律管理的重要方法。奖励属于积极性的激励诱因,是对员工某项工作成果的肯定,旨在利用员工的向上心、荣誉感,促使其守法守纪,尽职负责,发挥最大的潜能。奖励可以给员工带来高度的自尊、积极的情绪和满足感。惩罚是消极的诱因,其目的是利用人的畏惧感使其循规蹈矩,不敢实施违法行为。惩罚会使人产生愤恨、恐惧、或挫折,除非十分必要,否则不要烂施惩罚。 30、企业无需对企业中的非正式沟通进行管理。

答:(1)此观点错误。(2)企业内部的沟通方式主要有两种:正式沟通和非正式沟通。正式沟通是通过固有的组织结构按照规定的信息传递渠道进行的信息交流和传达。非正式沟通是指通过正式沟通渠道以外的信息交流和传达方式。(3)由于企业内部非正式组织的存在,作为社会人的企业员工往往会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取和反馈大量信息,如果能够对企业内部非正式的沟通渠道加以合理利用和引导,也可以帮助企业管理者获得许多无法从正式渠道获取的信息,在达成理解的同时解决潜在的问题,从而最大限度提升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发挥整体优势。

32、杨小姐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出版公司工作,与其订了一份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从2004-1-1到2004-3-31)。

错误,试用期违反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3、签合同后,杨小姐按要求向公司交了500元的抵押金。

错误,收取抵押金错误。《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4、罢工是冲突最明显的形式,也是一直可行的方法。

此说法错误。罢工是冲突最为明显的表现形式。因为罢工使双方都要付出成本,因而单纯从经济学角度讲,罢工是非理性的行为。罢工虽然是冲突最为明显的形式,但并不是可行的方法,罢工行为要符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当然,工人也可以无视这些法律规定组织非法罢工,但这么做会受到管理方很严厉的惩罚,因为这类罢工已经多久不见。

35、员工援助计划是为员工设置的系统福利与支持项目

这个说法是正确的。员工帮助计划EAP 员工帮助计划又称员工心理援助项目、全员心理管理技术。它是由企业为员工设置的一套系统的、长期的福利与支持项目。通过专业人员对组织的诊断、建议和对员工及其直系亲属提供专业指导、培训和咨询,旨在帮助解决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各种心理和行为问题,提高员工在企业中的工作绩效。

36、心理契约与员工满意度没有关系。

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心理契约”是美国著名管理心理学家施恩(E. H. Schein)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一个名词,在施恩看来,心理契约是“组织中每一个成员和不同的管理者及其他人之间,在任何时刻,都存在的一种没有明文规定的期望。”它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员工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和承诺的契合关系;二是员工在经过一系列投入、回报循环构成的组织经历之后,与所在企业形成的情感上的契合关系,体现在员工对组织的依赖感和忠诚度。简言之,即企业能清楚员工的发展期望,并尽量提供条件满足这种期望;而每一位员工相信企业能实现他们的期望,并为企业的发展全力奉献。由此可见,心理契约是存在于员工与企业之间的隐性契约,其核心在于员工的满意度。 37、试用期期限可以延长。

答:错误,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8、劳动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答:错误,《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坏劳动者的权益的;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者合同的其他情形。 39、纪律管理是对人的控制和惩罚,是非人性化的。 解答:

(1)此观点不正确。

(2)纪律是企业员工的自我控制及有秩序的行为,它显示了组织内部真诚的合作。纪律并不意味着僵硬的规定和严格的信条遵守,而是指正常而有秩序的活动。在组织中,一个良好的纪律能确保全体成员的利益,同时也不会侵犯他人的权利。所谓纪律管理,是指维持组织内部良好秩序的过程,也即凭借奖励和惩罚措施来纠正、塑造以及强化员工行为的过程;或者说是将组织成员的行为纳入法律的环境,对守法者给予保障,对违法者予以适当惩罚的过程。现代纪律管理强调\改变员工行为\的过程。

(3)纪律管理的基本理念,源于管理者对人性的基本假设,其相关理论主要是:X、Y理论,行为调适理论,内外控制理论。

40、企业应从制度上保证员工的申诉权利。 解答:

(1)此观点正确。

(2)企业内部申诉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化解员工的不满情绪,解决组织内部不合理的制度安排。除了非正式的申诉处理制度(如当事人之间的私下沟通),组织应建立一个明确的申诉制度,给员工提供正常、合法的申诉管道。一般而言,内部申诉制度的建立,应当遵循以下准则:申诉规则的制度化;申诉机构的正式化;申诉范围的明确化;申诉程序的合理化;申诉处理的技巧化。

(3)处理申诉的程序,因企业规模大小、事情轻重、以及有无工会组织而有所不同,有的只有一、二个阶段,有的则多达五、六个阶段,申诉程序很可能因企业不同而不同。一般而言,处理员工申诉,不管企业内部是否有工会组织,其主要程序可以归为四个阶段:受理员工申诉;查明事实;解决问题;申请仲裁。 40、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国有企业实行企业民主的最基本形式。 (1)此观点正确。

(2)职工代表大会,即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实行企业民主的最基本形式,是员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它由民主选举的员工代表组成。

(3)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以职代会制度为主体的员工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员工权益,协调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维权机制。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工会,具有审议权、同意或否决权、决定权、监督权、选举权等职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对保障员工权益,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大意义。 41、正统多元学派认为雇员同管理方是完全冲突的。 (1)该观点错误。

(2)正统多元论学派由传统上采用制度主义方法的经济学家和劳动关系学者组成,该学派的观点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一直奉行的传统理念的延续。该学派主要关注经济体系中对效率的需求与雇佣关系中对公平的需求之间的平衡,主要研究劳动法律、工会、集体谈判制度。

(3)该学派认为,雇员对公平和公正待遇的关心,同管理方对经济效率和组织效率的关心是相互冲突的。同时也认为,这种冲突仅仅限于诸如收入和工作保障等这些具体问题,而不认为雇员和管理方式完全冲突的。而且认为\这些具体利益上的冲突,是可以通过双方之间存在的共同的、根本利益加以解决的\。 4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得单独约定试用期合同。 (1)正确。

(2)《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中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单独约定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合同不成立,该期限就是劳动合同期限。在这种情况之下,法律视为用人单位放弃试用期。

43、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注只关注当地就业状况。

.错误。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44、劳务派遣单位可以通过向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收取费用从而使公司正常运转。 (1)此观点错误。

(2)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不得克扣劳动者报酬。劳务派遣单位通过管理活动收取相应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能以介绍费、中介费为名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按一定比例扣除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作为劳务费用的补充。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费用应当单独列支,并明确约定。

45、制定规章制度是企业自愿的行为,不受法律约束。 解答:此观点错误。

制定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46、哺乳期的女职工按标准工作日工作。

错误。哺乳期的女职工实行缩短工作日。我国实行缩短工作日的情况还有有: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劳动者;夜班工作。 47、用人单位可以自由制定试用期时间

该观点错误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48、用人单位可以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答案:错误

劳务派遣单位作为专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派遣劳动者的监督、管理,并按约定承办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为用工单位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用工单位则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这种灵活的就业方式使得用人单位减少了用工成本和管理成本。但自我派遣的这种方式,会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49、小李与X公司签订了期限为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此行为合法。

答案:错误。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此行为违法。 50、张某怀孕六个月,所在公司以其不便进行外派为由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错误。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1、X公司以李某不能胜任本工作为由,可以由HR与其面谈,口头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错误。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