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参公考试试题及答案看完必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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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简述公务员工资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

答:按劳分配原则。既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又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

56、确定和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答:主要考虑国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等因素。 57、在出现何种情况时,可以延长公务员的工作时间? 答:一是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为完成国家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紧急任务的。 58、简述公务员更新机制中辞职辞退的作用。

答:1.有利于畅通公务员队伍“出口”,形成优胜劣汰和新陈代谢的良性机制。 2.有利于规范机关的人事管理行为,切实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加强监督,推进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能上能下。 59、简述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程序规定。

答: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60、公务员在何种情况下不得辞去公职? 答: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61、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哪些辞职制度?

答:公务员法规定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四种。 62、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公辞职的意思是什么?

答: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63、领导成员引咎辞职的含义是什么?

答: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64、责令辞职适用哪两种情况?

答:1.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

2.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

责令辞职实际上是组织上对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领导成员的一种组织处理。 65、公务员法规定对具有特殊情况的公务员不得辞退,请问是哪些情形? 答: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66、公务员可以提前退休的情形有哪三个? 答: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67、请分别说出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定义是什么?

答:申诉是指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和要求。 控告是指公务员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机关或者其他专门机关指控。 68、申诉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答:1.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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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复核结果的决定不服的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作出该人事处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3.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做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69、公务员申诉的时限有哪些规定?

答:1.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2.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申诉; 3.如果不经复核,应当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70、公务员申诉应当向哪个机关或部门进行申诉?

答: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处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 71、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的产生方式有哪两种? 答:1.公开招聘。 2.直接选聘。

72、公务员法规定了聘任制公务员的任职方式,这是对以前公务员任用方式的补充和重大改革,与委任制公务员的管理相比,聘任制公务员有哪些特点?

答:1.公务员法规定的一般原则和制度精神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

2.公务员法中有些不受任用方式限制和影响的具体规定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

3.除有关聘任制规定以外的公务员管理的部分,聘任制公务员可以通过签订聘任合同不执行或者变通执行。 73、人事争议仲裁要坚持哪些原则? 答:合法、公正、及时处理。 74、关于公务员管理中的各种违法情形在公务员法中有了更全面的列举,除了原来暂行条例中规定的违反编制限额、不按规定进行奖惩、不按规定进行录用以外,还有哪些情形属于公务员管理中的违法情形? 答:除以上三种外还有:

1.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

2.在录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中发生泄题、违反考试纪律3.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正、公开的; 4.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 5.违反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情节的。 75、公务员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专门规定了对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部分,请问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须承担法律责任? 答:1.滥用职权; 2.玩忽职守; 3.徇私舞弊。

有上述情形的人员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76、根据附则的规定,公务员法所称的领导成员的正确含义是什么? 答: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77、事业单位中哪些人员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答: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五、案例分析(根据公务员法的各项规定分析下列案例并回答问题):

(一)某省外事办一工作人员李某2月份因公出国,后无任何理由逾期不归。在年底时(12月1日)李某回国,来到其所在单位被告知外事办已经将其开除,李某认为机关对其作出的处分不合理,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问:1、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是否符合有关的程序规定?为什么? 2、李某应该向哪个部门或机关提出申诉?

3、公务员提出申诉的时间限制是多长?本案中李某具体应当在何时以前提出申诉?

(二)某市教育局在新一批干部任免的公示期间,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向教育局机关提出意见:认为该局拟任科长应当执行任职回避。教育局审查后直接做出了该名同志任职回避的决定。 问:1、某市教育局作出的人事回避的决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2、列出需要任职回避的几种亲属关系?

3、公务员本人能否申请回避?其他人是否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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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一名公务员申请退休未予批准,其认为机关对其申请退休不予批准的理由不符合公务员法有关退休的规定,所以该公务员向县政府办提出了申诉。县政府办对其提出的申诉不予受理。 问该公务员对于申请退休未予批准的决定是否可以提出申诉?县政府办是否有权受理其申诉?为什么?

(四)某局在发放工资时扣发了每人200元,在年底仍未补发所扣减的工资,所欠工资被用于局机关进行办公楼的整修,整修完毕后该局补发了所扣减的工资款额。 问:该局违反了公务员法的哪项规定? (五)某机关公务员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其所在单位给予其警告处分。该名公务员遂向其所在机关提出辞职申请,机关未予审批。

问:1、该名公务员违反了公务员的哪项纪律?

2、旷工或者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多长时间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予以辞退的情形? 3、该机关的做法是否符合有关公务员辞职的规定?

(六)某厅有一职位专业性要求较高,需要聘任相关人员,经过选聘该厅与甲某签订了为期十年的聘任合同。在工作期间,甲某未经请假外出十天未归,其所在机关据此解聘甲某,甲某不服,决定申诉。 问:1、本案中哪些情形违反了公务员法的聘任规定?

2、甲某与该机关之间的争议应当采用何种方式解决争议?这种方式有无期限限制? 3、甲某在知道解聘后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 (七)A某系统招录了二十名公务员,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之后该系统组织了对所有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培训时间为七天。

问:1、该系统违反了公务员法有关培训的哪些内容? 2、国家设立的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有哪些? (八)某机关一名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定为不称职,该公务员认为机关对其作出的考核结果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向其所在机关申请复核,一个月后该机关作出了维持原考核结果的复核决定,该名公务员在接到复核结果一个月后提出申诉。

问:1、公务员对定期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能否申请复核? 2、本案中受理复核以及申诉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规定的? 3、该公务员应该向哪个机关或部门提出申诉?

(九)某省在公务员的公开招考中,未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录用了一名人员,被他人举报至有关部门。经调查证实,该省人事厅参与公务员招录工作的一名工作人员徇私舞弊、通过制造“假学历”将这名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人员录用。

问:这名工作人员违反了公务员法哪条规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十)国务院某部部长李某的秘书小王在今年与李部长的二女儿喜结良缘,登记结婚。此前,王秘书在向部机关人事部门递交领取结婚登记介绍申请的同时,也递交了一份要求调离该部到其他部门的申请书。 问:王秘书因何故要申请调离该部?并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一)1、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程序不合法。处分决定是经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作出的,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本案中李某没有收到书面形式的处分决定,该省外事办的处分程序不符合规定。 2、李某应当向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外事办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

3、公务员自知道对其的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之前可直接提出申诉。本案中李某应当在这年12月31日以内提出申诉。

(二)1、该教育局做出的回避决定程序合法。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审查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2、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3、公务员本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回避。

(三)该名公务员可以就申请退休未予批准进行申诉。县政府办不是本案的申诉受理机关,接受申诉的机关应当是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

(四)该局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工资、福利、保险的规定;“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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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1、该名公务员违反了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纪律规定。

2、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予以辞退的情形。

3、该机关对其提出的辞职申请未予审批的做法违反了规定。公务员法规定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

(六)1、该厅与甲某签订十年的聘任合同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聘任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五年;该厅不能因甲某外出十天不归就解聘甲某,因为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以上的才属于可以予以辞退的情形;机关在解聘人员时必须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甲某应当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时间限制是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3、甲某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即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七)1、该系统在新录用人员已经任职之后才进行初任培训,违反了“初任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合格之后才可以任职”的规定;本案中初任培训的时间为七天,违反了公务员法规定的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十天的规定。

2、国家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中心、管理干部院校、培训基地都是专门负责公务员培训的机构。

(八)1、公务员对定期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对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2、本案中其所在机关在收到复核申请一个月后才作出复核决定,超过了公务员法规定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的期限;该名公务员在接到复核结果一个月后提出申诉超过了公务员法规定的“十五天”的期限。 3、该名公务员应当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在机关的上一级级机关提出申诉。 (九)本案中的这名公务员的行为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公务员法专门规定了对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十)王秘书申请调出该部是符合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公务员回避制度的。

这是因为,王秘书与李部长的二女儿结婚后,他与李部长构成了近姻亲关系(配偶的父母),属于应回避的亲属关系之一。因为秘书工作的特殊性,李部长与王秘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故也视为一种任职回避。 六、名词解释

一、法律的篇章结构

《立法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实践中,一部法律具体采用什么样的篇章结构,层次划分的精细,完全根据法律的内容来确定。有的法律,如刑法,内容比较丰富,结构也相对复杂,编、章、节、条、款、项都具备;有的法律,如今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内容比较简单,只有十条,没有章、节等,这是比较简单的结构;多数的法律界于二者之间,内容分章、条、款、项,这是一般的结构。公务员法采取的就是一般的结构。章、条前面都有“第*”的标识,好识别。 款,是指每一条中的自然段落,如公务员法第三条就由两款构成。

项,是条或者款下面进一步并列分出的内容,一般都用带括弧的(一)、(二)、(三)……来标识,如第十一条由七项构成。

目,是项下面再细分出的几点并列的内容,一般用带括弧的(1)、(2)、(3)……标识。公务 员法中没有目一层的划分。

二、法律中“以上”、“以下”的含义

除在法律中另有特别说明的以外,“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这是我国立法中的惯例。如第十条中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就包括县级。 三、干部、领导成员、领导职务三个概念的用法

“干部”是一个外来词。在我国,通常指担任公职的人员,常与工人、士兵、勤杂人员相区别。在干部管理实践中,一般来说,干部是指以下六类人员:(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2)国家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3)在军队中担任排及以上职务的现役军人;(4)社会政治团体与群众组织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5)专业技术人员;(6)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虽然我们目前扩大了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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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但公务员和干部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相互替代。特别是从党的角度,“党管干部”、“干部政策”、“干部队伍”等用语已经约定俗成,并写进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中。所以,“干部”一词还会继续使用下去。

领导成员,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本法所称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党委和政府为例,领导成员就是指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不包括内设局、处的局长、处长。

领导职务,是与非领导职务相对应的,就是具有领导职责的职务,如处长、局长等等。 四、职位

一般讲,职位是指机关或者团体中执行一定职务的位置。它是职务、职责和职权三个要素的统一体。过去习惯上叫岗位。常说的一个萝卜一个坑,这个坑就指职位。 五、职位类别

是指按照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对职位作出的划分。如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 六、职务序列

是指按由高到低或由低到高的次序排出的职务名称体系。如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就是由高到低排出的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 七、职务层次

对各种职务按职责大小、工作难易程度和任职资格条件所作的层次划分。如将县委书记、县长、旗委书记、旗长、处长等统称为县处级正职。 八、级别

是指根据公务员的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指标确定的公务员的不同等级。级别是职务外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又一台阶,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 九、直系血亲

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比如从自己向上算,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向下算,包括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十、旁系血亲

是指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范围比较广,主要限定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等。 十一、近姻亲

目前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规定,在掌握到应该是姻亲关系的范围比自己血亲关系的范围小一些,即最近的姻亲关系,一般包括配偶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兄弟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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