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自筹经费学科建设之学术交流经费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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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自筹经费学科建设之学术交流经费

使用范围及申请流程

从2003年启动的自筹经费学科建设,对加快我校学科的发展,提升学科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规范电子科技大学自筹经费学科建设之学术交流经费的使用,提高该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率,特对此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用对象、使用类别和使用流程进行明确。

一、学术交流经费使用范围 1.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范围——差旅费、会务费、论文版面费。

2.举办国际学术会议

原则上通过以会养会的形式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学校根据会议举办的实际需要,给予适当支持。

3.在国内、国际一流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范围——论文版面费。

支持学院及期刊范围请见“电子科技大学自筹经费学科建设之学术交流支持论文发表要求”。

4.邀请在国际学术界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来校学术交流

范围——食宿费、差旅费。

二、学术交流经费使用对象

所有教师均可以申请,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批复。

三、学术交流经费使用类别及使用流程 1.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类

提交会议邀请函、会议安排 填写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 学院签署意见 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研究生院签署意见 同意 学校给予资助或部分资助,不足部分由学院或教师自筹 不同意 由学院给予资助或教师自筹

2.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类

提交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请和会议方案 填写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 学院签署意见 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研究生院签署意见 同意 学校给予资助或部分资助,不足部分由学院自筹 不同意 由学院给予资助 3.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类

获得论文录用通知或收录证明 学院签署意见 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研究生院签署意见 同意 学校给予资助或部分资助,不足部分由学院自筹 不同意 由学院给予资助

4.邀请专家学者学术交流类

填写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表 学院签署意见 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研究生院签署意见 同意 学校给予资助或部分资助,不足部分由学院自筹或教师自筹

不同意 由学院给予资助或教师自筹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