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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的现状与展望

发表日期:201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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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产业概述

文化产业方兴未艾,发展蓬勃,对我们所处时代的社会、经济正在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因此,备受各国政府、各地政府的重视。2009年12月15日,江西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标志着发展文化产业已成江西经济工作的要务之一。

由于文化产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很多人对它的概念、属性、类型、特点和结构还不完全了解。因此,有必要对它进行简略地阐释。

1、文化产业概念及基本知识

自从2006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以来,“文化产业”成为我国一个新兴的产业。当“文化产业”一词刚进入人们的视野,而“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智慧产业”等词语又接踵而来。尤其“创意产业”出现频率非常高,以致许多人弄不明白它与文化产业的关系。因此,在讨论正题之前,须先对“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的定义作出界说,对二者的关系进行辩析。

“文化产业”(culture industre)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30年代出版的瓦尔特〃本雅明(德国)《机械复制时代的艺

术品》中。40年代,德国法兰克福学派从理论上提出了“文化工业”的概念。尔后,这一概念被译成“文化产业”、“创意产业”、“意识产业”、“思想产业”等。中国于20世纪后期才开始接受这个概念。我国首次明提出“文化产业”一词的官方文件是2000年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十五”规划的建议》。当时,我国对“文化产业”还没有独自的界说,一般沿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所谓文化产业,即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储存、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 2003年9月,文化部在其所制订的《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文化产业”首次作出界定,认为文化产业就是“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并将文化产业的范围归纳为演出业、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文物和艺术品业以及艺术培训业等九大行业门类。2004年3月,国家统计局在《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中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并将其分为“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而核心层即文化部所划定的范围。200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

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进而将影视制作业、出版业、发行业、印刷复制业、广告业、演艺业、娱乐业、文化会展业、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确定为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将此与上述九大门类相整合,我国文化产业的范围可划定为:广告业、演艺业、影视和音像制作业、文化娱乐业、出版业、文化会展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文物和艺术品业、艺术培训业等十一个门类。近来又有人于其中加入体育产业,因而增至十二个门类。我国政府对“文化产业”所下的定义是科学合理的,也符合中国现行国情,因而宜遵从之。

“创意产业”(creativein dustries),又译为“创意工业”,或称“创意经济”。这一概念 最早由英国人提出来的。1997年,英国将创意产业作为当前的重要产业加以重点政策支持,首相布莱尔成立了“创意产业特别工作小组”。1998年出台的《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中明确地提出了“创意产业”的概念。该文件将“创意产业”定义为:“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并将创意产业的范围归纳为广告、建筑、手工艺品、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互动性娱乐软件、音乐、表演艺术、软件及电脑游戏、电视广播、电影与录像、出版、艺术品和文物交易等十三个行业门类。许多英语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随而从之,都提“创意产业”。世界其他国家(如东亚的日本、韩国),在提“文化产业”的同时,又提“创意产业”。近几年,“创意产业”一词在

我国也较流行,并得到了一些地方政府的认同和支持。如《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对“创意产业”进行过界定:“创意产业又叫创造性产业、创意经济,是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运用知识产权,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这明显是照搬英国人的观点。《上海市创意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则将“创意产业”定义为:“以创新思想、技巧和先进技术等知识和智力密集型要素为核心,通过一系列创造活动,引起生产与消费环节的价值增值,为社会创造财富和提供广泛就业机会的产业。”这一定义比英国人的要更具体、明确些。

将“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比较起来看,二者存在的差异并不太大。“创意产业”强调创新,强调创意主体以才华和智慧去创造财富。“文化产业”强调文化的经济价值及其产品的消费价值。虽然在“文化产业”的定义中未出现“创新”的字眼,但并不意味着文化产业就主张创新,任何产业都要创新,任何产业的目标都是为了引起生产与消费环节的价值增值,为社会创造财富和提供就业机会。我国的文化产业是在“建设创新型国家”背景下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理念、技巧和生产技术的创新,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说,二者在概念内涵上并无本质的差异。在范围上,中国的文化产业归纳为十一大门类,英国的创意产业归纳为十三个门类,细加比较,除了英国创意产业中的建筑,二者基本重叠。于是可知,无论是在概念的定义上,还是在门类的范围上,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都没有实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