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应建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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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应建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说明:

一、防空地下室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隐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及其他可用于战时人员和物资隐蔽工程。

二、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数额,应按以下情况选择确定。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含桩基)埋置深度超过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应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面积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新建民用建筑,应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按地面总建筑面积4%计算。

3、新建(包括翻新)10层以下或者基础埋置深度不超过3米的居民住宅楼,应建6B级防空地下室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郑州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范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行为,完善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关于规范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2003〕豫计收费1178号)、《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豫防办〔2009〕100号)、《郑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使用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修建防空地下室范围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济南军区、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受客观条件不能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本规定所称的民用建筑是指:除工业厂房及其生产性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包括工业园区以及工业项目内的非生产性建筑、综合厂房中的非生产用房部分(具体范围详见附件一)

二、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权限

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按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权限分级实施。郑州市规划局和郑东新区土地规

划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其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由市人防办审批;县(市)、上街区规划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其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由县(市)、上街区人防办审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其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分别由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防办负责。

县(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上街区人防办不得超越权限做出审批决定,对其越权做出的审批决定,市人防办可予以撤销。

上述负责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的单位以下统一简称为“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部门”。 三、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程序 (一)结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第一步 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要求审批 1、建设单位申报

建设单位填写《郑州市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要求审查申报表》(网上下载打印),根据申报须知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报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部门。 2、建设设计要求核定

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部门对建设项目是否属于结建防空地下室范围、建设项目落实结建防空地下室要求进行审核,制作《郑州市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要求审查审核表》,对结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抗力等级、战时用途、平时用途等建设要求提出审核意见,逐级签批。 3、出具核定结论

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部门对已经完成审批的项目,签发《郑州市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要求审查核定书》。 4、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接件后10个工作日。 第二步 防空地下室方案(初步)设计审批 1、建设单位申报

建设单位填写《郑州市防空地下室方案(初步)设计审查申报表》(网上下载打印),根据申报须知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报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部门。 2、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审查

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部门对防空地下室方案(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制作《郑州市防空地下室方案(初步)设计审核表》,对结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抗力等级、战时用途、平时用途等是否符合《郑州市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要求核定书》及《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要求提出审查意见,逐级签批。 3、出具审查结论

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部门对已经审查批准的防空地下室方案(初步)设计,签发《郑州市防空地下室方案(初步)设计批准书》。 4、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接件后10个工作日。

注:建设单位委托防空地下室方案(初步)设计单位,按照《郑州市防空地下室方案(初步)设计批准书》要求进行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设计完成后报具有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审查,由审查单位出具《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意见》,审查合格的施工

图出具《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步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 1、建设单位申报

建设单位填写《郑州市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申报表》(网上下载打印),根据申报须知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报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部门。 2、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

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部门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意见》和《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审核结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抗力等级、战时用途、平时用途等指标是否符合《郑州市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要求审查核定书》和《郑州市防空地下室方案(初步)设计批准书》要求,符合要求的,签发《郑州市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批准书》,同时下达《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地下室建设告知书》。 3、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接件后3个工作日。 第四步 窗口办理

建设单位持《郑州市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批准书》和《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地下室建设告知书》,到郑州市建设项目联合收费办公室办事大厅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根据政策法规规定,按照依法征缴易地建设费审批、依法减免易地建设费审批二种方式进行审批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依法征缴)审批 ⑴ 建设单位申报

建设单位填写《郑州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依法征缴)审查申报表》(网上下载打印),根据申报须知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报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部门。 ⑵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依法征缴)审核

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部门对建设单位申报的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项目或建筑进行审核,制作《郑州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依法征缴)审核表》,对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抗力等级、缴费标准等提出审核意见,逐级签批。 ⑶ 报上一级人防主管部门审批

郑州市人防办审核后,由市人防办报河南省人防办审批。 ⑷ 出具核定结论

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部门对已经完成审批的项目,签发《郑州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依法征缴)核定书》,同时下达《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 ⑸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接件后10个工作日。 ⑹ 窗口办理

建设单位持《郑州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依法征缴)核定书》和《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到郑州市建设项目联合收费办公室办事大厅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

2、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依法减免)审批 ⑴ 建设单位申报

建设单位填写《郑州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依法减免)审查申报表》(网上下载打印),根据申报须知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报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部门。 ⑵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依法减免)审核

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部门对建设单位申报的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项目或建筑进行审核,制作《郑州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依法减免)审核表》,对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缴费标准、依法减免的依据等提出审核意见,逐级签批。 ⑶ 报上一级人防主管部门审批

郑州市人防办审核后,由市人防办报河南省人防办审批。 ⑷ 出具核定结论

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部门对已经完成审批的项目,签发《郑州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依法减免)核定书》,同时下达《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依法免征项目除外)。 ⑸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接件后10个工作日。 ⑹ 窗口办理

建设单位持《郑州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依法减免)核定书》和《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依法免征项目除外),到郑州市建设项目联合收费办公室办事大厅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

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备案(非审批程序)

经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部门批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并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项目或建筑,凭缴纳易地建设费收据到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部门申领《郑州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备案证书》,作为完成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义务的凭证。 四、审批项目对应的审批条件

㈠、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要求审批、防空地下室方案(初步)设计审批、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

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部门对建设单位申请、符合《关于规范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2003〕豫计收费1178号)第一条第(一)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条件范围的建设项目或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㈡、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依法征缴)审批

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部门对建设单位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符合《关于规范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2003〕豫计收费1178号)第一条第(二)项第1、2、3、4目规定任一条件的建设项目或建筑,依法全额征缴易地建设费的审批。 ㈢、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依法减免)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