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更新完毕开始阅读017402bf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76be1ee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

中心认定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经技字[2006]304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11.08 【实施日期】2006.1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的通知

(宁经技字[2006]304号)

各产业集团,区县发改局,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05]153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切实规范和强化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现将《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十一月八日

1 / 2

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05]153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自主创新体系的核心,具有技术创新战略规划制定与实施、科技活动组织与管理、新产品新技术研究与开发、产学研合作与交流、管理与制造信息化等主要功能。

企业技术中心的机构设置可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而定,应设立技术中心办公室、专门领域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工程中心、产品设计开发室、实验室、中小试基地、工艺标准室及计算机信息中心等机构。

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企业技术中心应设立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为企业进行技术发展战略决策提供权威咨询和顾问。技术委员会主要由企业内部有关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对产品开发方向、技术创新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进行评定,对产品开发立项、方案设计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对产品开发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等;专家委员会主要由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及相关企业的专家、学者组成,为企业重大科技开发项目认可、评审、评定提供技术支持。

2 / 2